5月27日,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通知指出,融合风电、光伏、光热、新型储能、生物质、地热等资源,打造规模化、基地化项目。结合已投运风光电站运行情况,打造规模化风光同场改造升级项目,不断优化省内风光比例和出力特性。融合风光等新能源和煤炭、油气等传统能源,实现传统能源清洁替代和绿色转型发展。通过“风、光、储、车、桩、网、荷”等分布式电源和灵活性资源融合及虚拟电厂聚合,打造小规模、智能化分布式融合项目。此类项目原则上采取“绿电+消纳”等模式,实现资源融合开发和高比例就近消纳。
原文如下:
吉能新能联〔2026〕65号
各市(州)能源局、发改委,梅河口市发改局、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,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、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、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,各有关发电企业:
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有关部署,科学统筹吉林省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利用,打造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“第二曲线”,省能源局、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《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吉林省能源局
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6年5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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