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由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能源局、江门市政府联合主办的广东省县域“光伏+建筑”应用试点现场会在江门鹤山市召开,2025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同步启动。
近日,由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能源局、江门市政府联合主办的广东省县域“光伏+建筑”应用试点现场会在江门鹤山市召开,2025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同步启动。

大力推进“光伏+建筑”应用,是落实国家“双碳”战略的迫切需要,是赋能“百千万工程”的具体抓手,是助推城乡建筑风貌提升的重要举措。自《广东省推进县域“光伏+建筑”应用试点工作方案》印发以来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工作指引、风貌管控、质量安全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,各地按照统一部署全力推进,25个试点区域打造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、助推风貌提升的示范项目,装机容量持续扩大,政策体系逐步完善,协同机制日趋健全,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数据显示,截至5月底,广东25个试点区域“光伏+建筑”应用项目累计新增并网容量548万千瓦,占历年累计并网容量的61.7%,远超预定的300万千瓦年度目标;新增并网项目年发电量约19.69亿千瓦时,发电量计价约8.92亿元。接下来,全省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引与培育推广,各类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的规模、安装位置和光伏光电转换效率等将有明确规定。

广东是经济大省,也是能源消耗大省,去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7.3%,是全国首个用电量突破9000亿千瓦时的省份。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40%以上,广东用电缺口持续扩大,“光伏+建筑”试点工作意义重大。同时,通过发动社会资本参与“光伏+建筑”应用,可为“百千万工程”不断注入资金活水。
在此背景下,把光伏作为广东新能源开发的增量重点有重要意义。因此,会议指出,下一步要努力在全省全面推广“光伏+建筑”应用,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提质增效,解决试点布局“单点式、碎片化”、统筹协调“重效益、轻风貌”、开发模式“赚快钱、难持续”等问题。
省住建厅负责人在会上表示,接下来,将会同有关技术单位修订《广东省县域“光伏+建筑”应用试点工作指引》,进一步增强实操性;出台《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》,对各类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,明确应用规模、安装位置和光伏光电转换效率等。

根据《试点方案》,2025年底前,各试点区域形成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多方共赢的建设开发模式;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;公共机构、公共设施宜装尽装,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%;建成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农房不少于1000户,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不少于7万千瓦。
广东省将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提质增效,着力解决试点布局上的“单点式、碎片化”、统筹协调上的“重效益、轻风貌”以及开发模式上的“赚快钱、难持续”三类问题,全力推进试点工作的成片连片展开,推进项目建设与风貌提升的互促并进,推进试点工作的多方参与合作共赢。